任何情況下,工作負責人一人能帶1張工作票,在工作開始后要始終在現場監護,工作負責人因故需要短時間離開工作現場時,應指定臨時工作負責人(必須具備工作負責人資格)
進入變電站或各配電室進行土建、油漆或清掃、通信裝校表計等工作,且無需將高、低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需辦理電氣一種工作票。
一個班組在同一個設備系統上依次進行非同類型的設備檢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開始前一次完成,應分別辦理工作票。
值長對工作票的必要性和工作的期限負責。
工作負責人未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措施,注意事項,工作班成員未簽字確認,即下達開始工作的命令,工作負責人負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