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簽發人可以同時兼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
二級動火工作在次日動火前不用重新檢查防火安全措施,方直接動火作業。
填用數日內工作有效的第一種工作票,如果經調度允許的連續停電、夜間不送電的線路,工作地點的接地線可以不拆除,只要接地線安裝位置未變動,次日恢復工作不需派人檢查。
填寫工作票時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時,必須保證清晰,將原錯字以“=”劃掉,并寫上正確的字,漏字以“√”符號填寫上,并由工作票負責人或工作許可人在修改處蓋章。
工作負責人應隨身攜帶工作票,每次作業前必須向工作人員交代安全注意事項,核對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