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工作票中的錯、漏字可修改3處。
錯誤
暫無解析
如果工作票許可后因工作需要改變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圍時,不用重新簽發新的工作票。
同一工作時間內一個工作負責人可以同時持有兩份及以上有效工作票。
企業每年應定期培訓、考核并書面公布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工作票簽發人名單。
工作票中嚴禁使用“同左”、“同上”等字樣,在工作票留有空白的欄內,應注明“以下無內容”;如無補充措施應在補充措施欄中填寫“無補充”,不得空白
進入變電站或各配電室進行土建、油漆或清掃、通信裝校表計等工作,且無需將高、低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需辦理電氣一種工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