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處理燃氣泄漏的事故時遇到什么情況應進行疏散?
1)相對密閉場地內泄漏燃氣,當測試顯示燃氣濃度相等于爆炸下限的20%(LEL)并有上升趨勢時,則必須進行疏散。
2)當燃氣滲入多層大廈或大型建筑物時,或一氧化碳氣體濃度已達到危險程度或有人因吸入燃氣(或任何不明氣體)引致不適時,須將大廈內人員疏散。毗鄰或相對的樓宇可能受爆炸波及時,也須進行疏散。當奉命去處理緊急事件時,即使最后證實與燃氣無關,亦應采取適當行動以保障生命安全,并通知請求公安、公安消防部及救護車協助。
3)需要疏散時必須通知工程主任,并由其通知部門主管。
4)如需封閉受影響建筑物附近道路的交通,封鎖現場以及防止行人接近時,應請求公安局協助。若無公安局人員在場,應立即通知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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