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在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二個能永久保持的商標或廠標,在車身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裝置能識別車型的標志。
1、正確錯誤
暫無解析
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應有具備資質的安檢機構的印章及任何工作人員簽名,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人工檢查項目(車輛外觀檢查、底盤動態檢驗和車輛底盤檢查)的檢查結果、線內儀器設備檢查項目(制動、燈光等)的檢測數據和判定結果(因不能上線檢測而未進行線內儀器設備檢查時除外)、路試數據和判定結果(如進行)及整車檢驗結論。
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積計算,城市公共汽車及無軌電車按每1人不小于()平方米核定。
罐體后部用車身反光標識勾勒罐體輪廓,二級車身反光標識材料的粘貼間隔應不大于(),一級車身反光標識材料的粘貼間隔應不大于100mm。
對所有貨車和掛車除了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載貨類汽車底盤改裝的專用汽車外,應按規定查驗車身反光標志。
側面車身反光標識應沿車廂下邊緣粘貼,在側面車廂上部兩側邊角用白色車身反光標識拼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