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情況下,工作負責人一人能帶1張工作票,在工作開始后要始終在現場監護,工作負責人因故需要短時間離開工作現場時,應指定臨時工作負責人(必須具備工作負責人資格)
正確
暫無解析
工作班人員應認真執行工作負責人交待的工作要求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發現現場安全措施不適應工作時,應及時提出異議。
每份工作票修改不得超過3處,其中設備名稱、編號、接地線位置、日期、時間、動詞以及人民姓名不得改動。
無效、未執行及注銷的工作票不用同已執行的工作票統一連續編號順序保存。
工作許可人將一份工作票交工作負責人,自持一份共同到現場,由工作許可人向工作負責人詳細交代安全措施布置情況和安全注意事項。
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應該使用電氣第一種工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