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工作需要改變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圍時,應重新簽發新的工作票
正確
暫無解析
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在工作許可開工后可以單方面變動安全措施。
無效、未執行及注銷的工作票不用同已執行的工作票統一連續編號順序保存。
二級動火時,動火部門不用指定人員在現場始終監護。
禁止在欄桿上、安全罩上、靠背輪上、檢修設備上或運行中設備的軸承上行走和坐立。
如果事故搶修工作時間超過當值運行工作時間,應補辦工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