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以下簡稱《殘疾人保障法》),自()起施行。
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共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于()修訂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是根據()制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明確的殘疾類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