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合同成立的時間是()
A、接受生效的時間我國甲進出口公司于2005年11月15日上午8:50用電報向美國乙公司發出要約規定接受須于11月20日前到達公司才有效。11月18日,甲公司同時接到乙公司的“接受”和“撤回接受”的通知。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在此情況下,()
A、該合同成立洽商交易可能經過各種環節,但下列屬于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的是()
A、邀請發盤某公司對外發盤時規定了發盤的有效期,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這項發盤在有效期內()
A、不得撤銷中國甲公司與德國乙公司簽訂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約定數量為250公噸,單價為4美元,按《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接受于()生效。
A、合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