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0年前的今天,1944年8月4日 (農歷六月十六),日軍大規模擄掠勞工。
日軍在大連押送華工上船
1944年8月,華北日軍發布了《勞動緊急動員對策綱要》,改“募集制”為“征
集制”,直接由各偽省、縣長負 責,強行征集勞工。
日軍擄掠華工的手段大致有三種:欺騙招集、強行征集和亂抓濫捕。1931年“九
-一八”事變后,侵華日軍在東 北設立大東公司,作為招集勞工的專門機構。1937年
“七-七”事變后,日軍又在北平等地設立“華北勞工協會”,用種 種欺騙手段,大
肆征集勞工。據不完全統計,從1931年到1943年的12年間,[歷史上的今天LiShiJinTian.com]僅從關內騙招到東北的勞
工即達857 萬多人。1942年10月26日,日滿頒布《國民勤勞奉公法》,下令編成“國
民勤勞奉公隊”,現定凡年齡在20歲至3 0歲的男性青年,除服兵役外,均須參加
“奉勤隊”服役12個月。通過這種手段無償地占有大批勞動力,將之驅至邊境地區
修橋筑路、營造軍事工程或從事井下采掘等繁重艱苦的勞動。去年以來,“奉勤隊”
年入隊人數由10多萬人猛增至50余萬 人。
去年以來,因攤派也滿足不了日軍對勞動力的巨大需求,日軍便用武力任意捕人
充作勞工。去年,《保安矯正法》和 《思想矯正法》公布后,日偽軍警更以“預防
犯罪”為借口,大肆逮捕無辜群眾充作勞工。到目前為止,在“矯正”制度下被 抓
捕的勞工有3萬余人。此外,日子還把俘虜的戰俘,或在根據地游擊區捕獲的普通民
眾押到東北,驅至邊境地區營建軍事工 程,或驅至礦山從事井下采掘。這些人被稱
作“特殊工人”,每年大約有10萬人左右。
日軍在各地劫掠的華工,主要運往東北各地,其次是華北、綏蒙地區,還有部分
被運到日本。1941年以來,日軍 每年從關內劫運到東北的勞工總數約在200萬以上。
共41700多人被押往日本。被擄掠的華工命運極為悲慘,他們被裝 入悶罐車或擁擠的
船艙運往各地,忍受著饑餓、疾病及各種非人的折磨。一次,一輛裝滿勞工的悶罐車
到站后被甩到一條閑道 線上,過幾天打開車門時,幾百名勞工全部凍餓而死。勞工
所從事的往往是軍事工程、工礦井下作業及帶有軍事意義的重要工 程,死亡率極
高。在各礦山留下的許許多多“萬人坑”即是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