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29日 (農歷三月廿七),美國爆發大規模種族沖突。
1992年4月29日,美國洛杉磯一地方法院宣判去年3月3日毒打黑人青年羅德尼-金的4名白人警察無罪。這一不公正的判決引起美國公眾特別是廣大黑人的強烈不滿。當晚,洛杉磯數千名黑人聚集街頭舉行示威活動,以后局勢失控,爆發了大規模暴力沖突,造成50余人喪生,2000多人受傷,10000余人被捕,5000多座房屋被毀,經濟損失估計達10億美元。為平息沖突,加州州長威爾遜宣布洛杉磯市處于緊急狀態,聯邦政府調集2萬多名海軍陸戰隊和國民警衛隊員及大批裝甲車前往該市實施戒嚴和宵禁。紐約、華盛頓、亞特蘭大、西雅圖等城市的黑人和其他種族群眾也紛紛舉行集會游行,抗議洛杉磯警察濫施暴力,反對種族主義。
暴亂造成的經濟損失達10億美元
暴亂中被毀的部分建筑和車輛,標語上寫著:“制止暴力,一切人生來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