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4月27日 (農歷三月廿八),中共中央號召開展整風運動。
中共中央作出《關于整風運動的指示》,5月1日,該指示在《人民日報》上公開發表。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整風運動的指示》。其中指出,為了克服近年來黨內新滋長的脫離群眾和脫離實際的官僚主義、宗派主義和主觀主義,有必要在全黨進行一次普遍的深入的整風運動,以提高全黨的馬克思主義的思想水平,改進作風,適應社會主義改造與建設的需要。
《指示》還指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要按照“從團結的愿望出發,經過批評和自我批評,在新的基礎上達到新的團結”的方針,實行“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達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