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
201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決定對薄熙來立案調查。
鑒于薄熙來同志涉嫌嚴重違紀,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調查。
薄熙來,男,漢族,1949年7月生,山西定襄人,1980年10月入黨,1968年1月參加工作,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國際新聞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文學碩士。
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
2012年3月15日,中共中央決定薄熙來不再兼任重慶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2年4月10日,因涉嫌嚴重違紀,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調查。
2012年10月2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薄熙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終止。
2012年11月4日,十七屆七中全會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的處分。
2013年07月25日,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已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3年8月22日,薄熙來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2013年9月22日,法庭對被告人薄熙來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依法判處刑罰,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