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2月4日 (農歷正月初六),內蒙古制造“內人黨”冤案。
1968年2月4日內蒙古開展挖“內人黨”運動。
中央文革小組成員康生說,歷史上的“內人黨”至今還有地下活動,軍隊內部也有“內人黨”。在他和謝富治的唆使下,內蒙古自治區開展了大規模的“內人黨”運動。先是電臺廣播,接著張貼布告,勒令“內人黨”黨員3日之內(后延為10日)到各革命委員會登記,否則一概按敵我矛盾處理。同時,又利用漢族干部對“內人黨”進行清理,并按照清理階級隊伍的作法深挖狠斗,牽連誣陷的人達34.6萬人,1.16萬被迫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