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2月14日 (農歷正月十八),朱镕基在天津市考察再就業工作。
1998年2月14日,朱镕基在天津市考察再就業工作時指出,解決下崗待業職工的生活和再就業問題,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基礎條件。能不能在三年內力爭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實現擺脫困境的目標,關鍵在于下崗人員能否得到妥善安置,這項工作直接關系到國有企業改革的成敗,各級黨政領導干部都要給予高度重視,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建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
乙巳年正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