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2月14日 (農歷正月初六),拉美21國簽署《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條約》。
《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條約》 亦稱《特拉特洛爾科條約》。墨西哥、智利等14個拉丁美洲國家于1967年2月14日在墨西哥城的特拉特洛爾科區簽訂,無限期有效。條約采取對締約國分別生效的方式。1967年9月20日首先對墨西哥生效。至1995年,33個拉美國家已全部簽署,其中28個國家批準并對其生效。
乙巳年正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