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月11日 (農歷臘月十七),鄧小平首次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概念。
“一國兩制”的主要內容:“一個國家”是指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必須完整,不容分割,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國家,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種制度”是在統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臺灣、香港、澳門保留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2)“一國兩制”的基本內容有以下三個方面:第一,“一國兩制”的前提和基礎是一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中央人民政府。第二,兩種制度并存,國家的主體是社會主義制度。第三,“一國兩制”下設立的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