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自焚事件原因
溫州自焚
溫州自焚,據溫州市相關部門證實,17日上午10:05分,溫州市行政管理中心3號門門口有1人自焚,保安人員和民警立即予以制止并送醫院搶救。經醫院初診,暫無生命危險。
經警方初步調查,該自焚人員姓石,男性,系甌海一家企業的工人。
目前,傷者正在醫院接受治療,有關部門正在對事件進行調查。
溫州自焚原因
經警方初步調查,該自焚人員姓石,男性,漢族,34歲,系溫州甌海宏印包裝有限公司工人,石某與其女友劉某均為2013年7月入職宏印包裝,用工合同簽到2014年1月底。
12月15日,兩人向公司提出辭職,并要求結算尚未發放的1個半月工資,公司方面提出臨時辭職違反用工合同規定,同意先讓其中一人辭職并結算工資,另一人待到農歷年底再準予辭職。但兩人均未同意,由此引發糾紛。
事件發生后,溫州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要求相關部門全力以赴做好救治傷員、安撫家屬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