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換身份嫁人
事件簡介
姐妹換身份嫁人是發生在廣東清遠市的一件事,姐妹換身份嫁人事情發生后,先有《廣州日報》刊登。姐妹倆因母親的“小聰明”,在辦理結婚證時互換了身份,妹妹的婚姻后來觸礁破裂,導致無法離婚,陷入了法律困局,不得不向清遠的法院求助。
妹妹先嫁
母親“拿”姐身份證辦登記
據法院透露,姐妹倆妹妹盤小妹(化名)先嫁人,媽媽“錯拿”了姐姐的身份證為其辦理了婚姻登記;到了姐姐盤大妹(化名)結婚時,媽媽又索性拿了盤小妹的身份證為其辦理了婚姻登記,于是事實上的兩對夫妻在法律上互換了“丈夫”。
近年,先嫁人的妹妹婚姻走到了盡頭,夫婦想辦理離婚,但因為他們的“錯位”登記手續,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不受理;到法院訴訟,法院審查其結婚證及戶籍登記(戶籍登記是正確的,姐妹倆的戶籍各自登記在其丈夫名下)的信息不一致,不符合立案條件而無法立案受理。
法官調解
兩人重新“結婚”再辦離婚
為了解決盤小妹的離婚官司,承辦法官與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一起討論了相關的解決方案,最后達成一致意見: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依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以登記“糾正”的方式,重新為姐妹倆的夫妻關系辦理結婚登記,恢復兩對夫妻的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系。再由法院負責處理盤小妹的離婚手續。然后,再由當事人按法律途徑行使自身權利。
尋找到解決之道后,承辦法官攜同姐妹倆夫妻四人前往他們各自所在村委,向村委了解了他們各自的婚姻事實,并讓村委在他們兩戶家庭“錯位登記”的情況說明書上以見證人的身份簽章,加以證明。
婚姻登記處謹慎審查情況說明后,在姐妹兩對夫婦都親自在場的情況下,依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以登記“糾正”的方式,重新為他們兩對夫妻辦理了新的結婚證,恢復各自法律上的夫妻關系。
兩人取得結婚證后,盤小妹(化名)與丈夫再次向法庭遞交了離婚訴狀,法院依法調解為其辦理了離婚手續。至此,困擾潘某與盤小妹(化名)多年的婚姻關系終于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