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商報報道,引起輿論關注的河南“眼花法官”水濤涉嫌違法犯罪,被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據河南商報報道,引起輿論關注的河南“眼花法官”水濤涉嫌違法犯罪,被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4月23日上午,河南三門峽陜縣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公開審理“楊新華交通肇事案”,再審改判了原審判決中的三處錯誤,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楊新華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原審中作出錯誤裁決的主審法官水濤,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錯案責任終身追究辦法(試行)》的規定,已經于4月21日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報道稱,“眼花法官”水濤在處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時,做出減輕處罰的判決書。被質疑時,該法官卻稱“眼花,看錯了”。據悉,該肇事案造成三死兩傷,在被告人沒賠償的情況下,陜縣人民法院卻以“被告人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部分經濟損失90余萬元”為重要依據做出判決。昨日,陜縣人民法院啟動案件再審程序,肇事司機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據悉,這是河南省4月5日出臺《錯案責任終身追究辦法(試行)》以來,媒體公開報道中第一例適用于該辦法被追責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