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
商品房預售是一種比較特殊的房地產轉讓行為。預售方具有一定投機性,預購方具有較大風險性,如不加以控制,預購方權益易受到侵犯。因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商品房預售規定了較之一般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加嚴格的限制性條件和程序。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